每日一“典”丨何种情形构成无效婚姻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被誉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和“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”,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、密不可分,几乎所有民事活动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。图解民法典,带您了解民法典的亮点法条。

关于民法典,你了解多少?

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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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形,

属于婚姻无效的事由?

请看民法典相关法条:

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
(一)重婚;
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;

(三)未到法定婚龄。

本条是关于婚姻无效情形的规定。第一种无效情形是重婚。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系一夫一妻制,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,属于无效婚姻。第二种无效情形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。这既是为了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后代的健康考虑,也是为了符合基本的伦理道德和维护亲属秩序。第三种无效情形是未达到法定婚龄结婚。除本条规定之外的其他有瑕疵的婚姻关系,不属于无效婚姻。

原标题:《每日一“典”丨何种情形构成无效婚姻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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